1、廣州公司注冊股東合乎法定總數。
法定總數就是指法定資質和限制總數雙重含意。法定資質就是指中國法律、政策法規和現行政策要求的能夠做為股東的資質。法定總數是《廣州公司法》要求的開設有限責任廣州公司的股東總數。《廣州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廣州公司的股東限制為(1-50)人。
2、股東出資做到法定資產的最少額度。
廣州公司務必有充裕的資產才可以一切正常經營。股東沒有出資,廣州公司就不太可能開設。股東出資總金額務必做到法定資產的最少額度。
(1)以企業安全生產主導的廣州公司RMB五十萬元;
(2)以產品批發主導的廣州公司RMB五十萬元;
(3)以商業服務零售主導的廣州公司RMB三十萬元;
(4)科技發展、資詢、服務型廣州公司RMB三萬元。
特殊制造行業的有限責任廣州公司注冊資本最少額度需高過前述設定額度的,由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另行規定(如拍賣業最少需一百萬元注冊資本)。
股東可以用貸幣出資,還可以用商品、繼受、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證作價出資,以繼受、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額度不可超出有限責任廣州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對國家選用高新科技成效有法規的以外。科學技術部、國家工商總局《印發〈關于以高新技術成果出資入股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科發政字[1997]326號)要求,以高新科技成效向有限責任廣州公司出資入股投資,作價總額能夠超出廣州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但不可超出百分之三十五,作價額度超出廣州公司注冊資本百分之二十的,應報省部級之上科技管理單位評定,方可到市場監督管理管理方法行政機關申請辦理相關備案。
3、股東相互制訂規章。
制訂有限責任廣州公司規章,是開設廣州公司的關鍵步驟,廣州公司規章由全體人員出資者在同意商議的基本上制訂,經全體人員出資者愿意,股東理應在廣州公司規章上簽字、蓋公章。
4、有廣州公司名字、創建合乎有限責任廣州公司規定的組織架構。
開設有限責任廣州公司,除其名字應合乎公司法人名字的一般性要求外,還務必在廣州公司名字中標出"有限責任廣州公司"或"比較有限廣州公司"。創建合乎有限責任廣州公司規定的組織架構,就是指有限責任廣州公司組織架構的構成、造成、權力等合乎《廣州公司法》要求的規定。廣州公司的組織架構一般就是指股東會、股東會、職工監事、主管或股東會、監事會主席、一至二名公司監事、主管。股東總數較多,廣州公司經營規模很大的可用前面一種,相反可用后面一種。
5、有固定不動的生產制造經營地和必需的企業安全生產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