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公司中間的市場競爭加重,大家愈來愈高度重視商標的功效,但現在注冊商標的難度越來越大。大家都知道,商標被駁回一直是申請注冊商標全過程中較大的難題。商標駁回就是指申請注冊的商標經商標局核查有悖商標法未予注冊,申請者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管理方法質監總局商標局的駁回原因和法律規定不服氣,可向商標審查聯合會申請對原案的復診決議。
駁回是商標注冊申請全過程中一種普遍的核查結果,一般有所有駁回和一部分駁回二種。在其中,所有駁回就是指全部商標全部貨品或是服務駁回。一部分駁回就是指一部分貨品上或是服務項目上的項目申請被駁回。
1、商標被駁回的緣故:
(1)與別人在先注冊的商標類似;
(2)商標名字不標準;
(3)商標欠缺顯著性差異;
(4)商標違反強制性規定。
2、商標申請被駁回該怎么辦:
(1)商標一旦被商標局駁回并不是難解,都不代表商標從此判刑了死緩,要是深入分析商標被駁回的緣故,并采用目的性的救治防范措施與對策,是能夠讓商標死而復生的。
(2)當遭受申請被駁回時,要留意好多個時間點,十五日,9個月,增加3個月。
(3)十五日就是指假如被駁回,務必在接到商標局駁回通告的十五日內,向商標局審查聯合會提出復核。
(4)9個月指從提到駁回復審申請到商標審查聯合會做出復核決策的全部全過程為9個月。
(5)增加3個月指有特殊情況必須增加的,經國務院辦公廳市場監督管理管理方法單位準許,能夠增加三個月。
假如對商標駁回復審判決依然不服氣該怎么辦?自然,向商標局審查聯合會提出復核也不是100%就可以取得成功,依然有可能會要不了商標,這時候被告方能夠自接到通告生效日三十日內向型老百姓法院提起訴訟,向法院懇求司法部門救助。
實踐活動中,駁回復審案子理應向老百姓法院提起訴訟。事實上,法院撤消商評委駁回復審決策的概率較低,一般不建議就被駁回復審的判決再向法院提起訴訟。假如法院也檢察院抗訴得話就證實這一商標完全注冊失敗了,店家要想得到商標,能夠根據采用駁回復審之外的輔助對策解決商標注冊申請的駁回。
3、商標注冊申請者一般能夠考慮到采用下列輔助對策:
(1)向商標局提出撤消持續三年不應用注冊商標申請;
(2)向商標審查聯合會提出注冊商標無效宣告申請;
(3)適度向商標局提出商標質疑申請;
(4)根據商議的方法得到引用商標的使用權或所有權;
(5)根據商議的方法得到引用商標注冊人出示的《商標注冊同意書》,或與引用商標注冊人達到《商標共存協議》;
(6)就申請商標中矛盾一部分之外的剩下一部分向商標局獨立提出注冊申請;
(7)就申請商標向商標局再次提出注冊申請;
(8)適度修改申請商標,并就改動后的申請商標向商標局提出注冊申請。
因此,即便大伙兒在申請注冊的商標確實被駁回了也是能夠開展挽救的,可按所述方法開展處理。提議大伙兒在注冊商標前先到商標圈做完全的商標類似查尋,盡量減少與別人在先注冊的商標同樣或類似,進而提升商標注冊的通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