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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公司股權變更地稅局業務概述
廣州公司股權變更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產生變化的,理應向原稅務登記行政機關申辦變更稅務登記。
廣州公司股權變更納稅人到負責人國稅地稅行政機關領到并填好《變更稅務登記表》一式二份
納稅人應出示材料
1.廣州公司股權變更工商局企業營業執照及工商局變更申請表影印件
2.廣州公司股權變更小區業主或法人代表身份證的正本及影印件(涉及到變化的出示)
3.廣州公司股權變更股權變更廣州公司股東會的決定
4.廣州公司股權變更《稅務登記證》正、團本正本
納稅人申請辦理業務的期限規定
納稅人已在市場監督管理行政機關或別的行政機關申請辦理變更備案的,理應自申請辦理工商局變更備案生效日30日內向型原稅務登記行政機關申請申請辦理變更備案。
稅務局服務承諾期限:出示資料齊全、填寫信息精確、各類辦理手續齊備、無交通違章難題,滿足條件的現場受理
股權變更地稅所必須的原材料
1廣州公司股權變更《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及《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A表)》;
2.廣州公司股權變更公司股權轉讓合同書或協議書;
3.出讓前的廣州公司規章;
4.公司股權轉讓的股東會議決議或會議記錄;
5.財務報告;
6.無形資產攤銷,房產占公司財產20%之上的需出示房地產評估匯報(適用普通合伙人股權變更);
7.申請計稅基礎所必須的憑證;
8.公司股權轉讓“書面通知”情況的憑證。
已變更工商注冊的,還需出示下列材料:
1.工商注冊變更表、審批變更通知單;
2.《變更稅務登記表》(國稅地稅共治戶一式三份,地稅戶一式兩份)。